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2025年度供应商征集结果(**批)公示政采趋势2025年07月20日11:24慧采政采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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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2025年度供应商征集结果(**批)公示
政采趋势
2025年07月20日 11:24
慧采政采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2025年度供应商征集结果(**批)公示
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和广大社会公众: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于
2025年6月23日进行电子卖场供应商和电冰箱、触控一体机、视频监控设备、空调机、投影仪、
扫描仪、基础软件品目品牌商征集工作。目前供应商已完成**轮审核,现将**轮已审核通过
符合入驻条件的供应商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一、公示供应商范围
本次征集期内于2025年6月30日18:00时前首次提交,2025年7月10日15:00前经电子卖场审
核通过的电子卖场供应商和品牌商(附件1)。
二、问题举报和处理
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和公众,发现各供应商不符合《关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入
驻的通知》(附件2)要求,可在公示期内向我们举报。举报应写明被举报供应商名称、存在的
问题、问题依据、举报人单位、姓名、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不受
理匿名举报和逾期举报,举报信请发送至以下信箱:hljcgmall02@163.com 。
对于经核实确认属实的问题,将取消有关供应商入驻资格。对于涉嫌伪造申报材料的供应商,将
移交公安部门查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以
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对于提交不实举报的供应商,取消本次入围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
恶意提交不实举报的供应商,取消本次入围资格,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三、第二批供应商审核公示计划
经电子卖场审核驳回的电子卖场供应商和品牌商,可于2025年7月21日18:00前根据系统内的驳
回原因和《申报指南》(附件3)进行补正并提交,每家供应商一次补正机会。电子卖场预计7月
24日前后完成军采电商13381258121全部供应商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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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入驻
经3天公示且未被举报的供应商,将履行接受培训等入驻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销售商品程
序。对于被举报的供应商,经核实属于举报不实或有正当理由的,尽快履行入驻程序。
(一)权限开通
电子卖场运营人员在公示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供应商*终提交时间依次为入驻供应商开通商品发
布、品牌申请等权限。为了向入驻供应商提供高效的技术支持服务,入驻供应商需使用QQ申请
加入“2025黑龙江省政采电子卖场供应商群”,申请时备注供应商名称及手机号码,每个入驻供应
商限一人入群。
已入驻电子卖场供应商需自愿接受电子卖场管理,及时查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
法》和电子卖场公告的重要通知,并严格遵守执行。
(二)非电商商品上架和店铺开通
无自营电商平台并通过电子卖场后台手动上架商品的供应商根据电子卖场“帮助中心”的《黑龙江
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非电商)操作手册》开展基础信息补充、商品上架、库存维护、店
铺开通申请等电子卖场活动。非电商与电商享受供应商店铺等同等待遇。
(三)电商接口对接和店铺开通
如入驻供应商希望通过自营电商平台 API数据接口实现与电子卖场进行商品、库存等信息实时同
步,可与电子卖场技术支持团队进行接口对接联调工作并支付相关费用1万元。经3天公示通过的
供应商可以“电商对接申请+单位全称”为标题并填写《电商对接申请表》(附件4)作为附件发
送邮件至hljcgmall@126.com开展合同签署、接口文档获取、对接联调申请等相关工作,电子
卖场技术支持团队按供应商邮件发送顺序处理。
(四)供应商入驻培训
电子卖场计划组织本次征集入驻的供应商进行线上培训,有关事宜将通过QQ群进行通知。
(五)重要公告
黑龙江省财政厅及电子卖场平台运营机构从未与任何公司开展合作,从未以委托、授权等形式允
许任何公司与政府采购供应商联系代办入驻、搭建电商平台等事宜,从未指定、推荐任何第三方
电商平台开发公司。
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如通过社会中介公司办理入驻程序,所有风险自行承担,黑龙江省
财政厅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如供应商直接或间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一经查
实,三年内不得申请入驻电子卖场,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给予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
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子卖场征集供应商时不强制要求应征供应商有自营电商平台、ICP 、EDI 资质,所有供应商同
等享受商品管理、交易管理、供应商店铺等待遇。由电子卖场组织的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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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供应商切实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4000220850,或通过电子卖场首页右侧“在线客服”咨询)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附件:
电子卖场供应商申报结果(**批)公示
4.电商对接申请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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